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會員管理條例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為做好中國機械工程學會(以下簡稱本會)會員發
展和服務,規范會籍管理,發揮會員作用,保障會員權益,
依據民政部、中國科協有關規定和本會章程,制定本條例。
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于本會及下設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,會
員和入會申請人,辦理入會和開展會員工作。
第三條 外籍會員管理辦法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依據民
政部和中國科協有關規定另行制定。
第二章 會員類別及條件
第四條 本會會員包括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。
個人會員是指機械工程及相關領域具有一定專業技術
資格或專業知識的科技工作者,以個人名義自愿加入本會的
會員。個人會員又分為:學生會員、普通會員、高級會員、
會士、外籍會員。個人會員是本會的會員主體。
單位會員是指與本會及所屬各分支機構專業活動相關,
積極支持本會活動,且具有一定科技力量的企業、事業單位
以及依法成立的學術性、行業性社會團體(港澳臺地區民間
社會團體除外),自愿加入本會的會員。
第五條 個人會員分為學生會員、普通會員、高級會員和會
士四個層次。凡承認本會章程、有加入本會意愿的個人,均
可申請加入本會。具體條件如下:
(一)學生會員。就讀于機械工程或相關專業的本科二
年級以上的大學生或碩士研究生。
(二)普通會員。在讀博士研究生或者在機械工程及相
關領域從事科研、設計、制造、教學、管理、服務工作的專
業技術人員,以及熱心機械工程科學普及的科技工作者。學
生會員畢業參加工作后,可直接轉為普通會員。
(三)高級會員。具備高級職稱及以上的專業技術資格,
或取得博士學位且從事機械工程相關工作3年以上,并且具
有較高學術水平或豐富實踐經驗,取得一定的工作業績的專
業人士。滿足以下條件之一者,可不受職稱及工作年限限制:
1.榮獲國家級、省部級或本會設立的科技獎項的人員;
2.擔任過本會理事或下設分支機構委員,或省、自治區、
直轄市機械工程學會理事或下設分支機構的委員;
3.本會青年人才托舉項目入選者;
4.對本會工作有重要貢獻者。
(四)會士。具有10年(含)以上本會高級會員會齡,
在機械工程或其相關領域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有重要貢獻或
者積極參與本會活動且為本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者。
第六條 單位會員根據會員性質、會員權益和享受的服務內
容分為理事單位、單位會員(一、二、三類)、團體會員。
(一)理事單位。長期支持和參與本會相關工作,對本
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、高校、科研院所等法人單位。
理事單位除享受單位會員的基本權益外,可推薦1名理事候
選人代表本單位在本會理事會履職。理事單位應首先成為本
會一類單位會員。
(二)單位會員。以法人單位或下設獨立機構的名義加
入本會的會員,可根據本會提供的服務內容自主選擇所需的
單位會員類別,具體服務內容由本會秘書處組織各專業分會
共同制訂,通過學會官網、公眾號、出版物等渠道對外公布。
(三)團體會員。主要指在各地民政部門注冊的地方機
械工程學會,或承認本會章程、有能力履行相關義務的其他
業務相同或相近的科技社團。
第七條 對機械工程及相關學科或專業科學技術發展和本
會工作有重大貢獻的專家、學者,經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,
可授予榮譽會員稱號。
第八條 對機械工程及相關學科或專業的發展有重要貢獻,
具有較高學術威望,熱心參加或協助組織科學技術交流的外
籍專家、學者,經本會理事會討論通過,可授予名譽會員稱
號。
第三章 入會管理
第九條 學生會員、普通會員的入會程序:
(一)符合相應條件的申請人提出入會申請;
(二)繳納會費;
(三)由本會秘書處頒發相應的會員證書。
第十條 高級會員入會程序
(一)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提出入會申請;
(二)本會會員工作機構進行審核;
(三)審核通過后,通知申請人繳納會費;
(四)由本會秘書處頒發高級會員證書。
第十一條 會士采取提名制,入會程序按照《中國機械工程
學會會士評選辦法》執行。
第十二條 本會與中國香港、澳門、臺灣以及其他國家或地
區的科技社團簽訂個人會員資格互認協議時,入會程序遵照
協議內容執行。
第十三條 理事單位入會程序:
(一)符合條件的單位提出申請;
(二)本會秘書處進行初審;
(三)本會理事會會員會籍工作委員會進行復審;
(四)會員會籍工作委員會復審通過后向本會理事會或
常務理事會提出相關議案;
(五)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后,本會秘書
處通知申請單位繳納會費;
(六)由本會秘書處頒發理事單位證書和牌匾。
第十四條 單位會員(一、二、三類)入會程序:
(一)單位提出入會申請;
(二)本會秘書處或各分支機構進行審批;
(三)審批通過,通知申請單位繳納會費;
(四)由本會秘書處頒發證書和牌匾。
第十五條 新增團體會員的入會程序:
(一)單位提出團體會員申請;
(二)本會秘書處進行初審;
(三)會員會籍工作委員會進行復審;
(四)會員會籍工作委員會復審通過后向本會理事會或
常務理事會提出相關議案;
(五)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,名單經學會
官網對外公布。
第十六條 榮譽會員、名譽會員的人選可由本會秘書處或本
會下設分支機構提出,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推薦,理事會審議
通過,授予相應的資格。
第四章 會費管理
第十七條 會員會費管理按照本會會員代表大會批準通過
的《中國機械工程學會會費標準及管理辦法》執行。
第十八條 具有本會連續會齡30年(曾經取得的本會各個層
次的會齡可以累加,港澳臺會員具備連續10年的高級會員資
格)的,可以成為終身會員,免繳會費。
第十九條 會費主要用于為會員提供服務以及按照本會宗旨
開展的各項業務活動支出。專業分會發展會員收取的會費,
納入學會的統一賬戶,進行獨立核算,除正常的財務成本外,
該費用可直接用于專業分會開展的業務活動。
第五章 會籍管理
第二十條 本會會員的會籍管理,在本會理事會或常務理事
會的領導下,由會員會籍工作委員會、秘書處、專業分會、
省區市學會按會員類別和層次進行分級管理,接受全體會員
監督。各機構的職責如下:
(一)會員會籍工作委員會。制定會員工作規劃,健全
本會會員工作的組織和制度體系,審批會員會籍重大事項。
(二)本會秘書處。會員會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;提供
會員發展、會籍管理、會員服務所必須的基礎條件;推動建
立會員服務基層機構。
(三)專業分會。按照本會章程和本辦法,協助發展學
生會員、普通會員、高級會員、單位會員,推薦會士候選人;
負責本專業領域會員會籍的日常管理和服務。
(四)省區市學會。是本會的團體會員,接受本會業務
指導,發展普通會員,推薦高級會員和會士候選人,與本會
共享該地區的會員信息,聯合設立會員服務站。
第二十一條 本會及各專業分會、省區市學會發展的會員,
編號規則由本會統一制定。會員號由11位編碼組成,第1-3
位是“E01”,其中,E代表工科學會,01是本會在中國科協
工科學會的順序號;第4-5位是本會秘書處、專業分會、省
區市學會的編碼;第6-10位是會員入會時的順序號;第11位
代表會員類別和層次,其中,學生會員為“T”、普通會員為
“M”、高級會員為“S”、會士為“F”,單位會員為“G”。
第二十二條 會員證書和徽章由本會秘書處統一制作。為減
低成本、減少浪費,本會推薦個人會員優先選擇使用電子證
書,如需紙質版證書,可單獨與本會秘書處、專業分會或省
區市學會聯系。
第二十三條 個人會員資格晉級
(一)當會員自身條件滿足更高層級的會員標準時,可
申請晉級,晉級審核程序同入會程序;
(二)會員滿足會士要求時,經本會各分支機構、省區
市學會或在冊會士推薦,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決定。
第二十四條 當會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,經查實無誤、本
會秘書長會議研究通過,可對會員資格予以中止或撤銷:
(一)會員書面通知本會要求退會,會員資格中止;
(二)無特殊情況,逾期一年不繳納會費者,會員資格
中止;
(三)填報虛假申請信息,會員資格撤銷;
(四)出現嚴重違反科學倫理和學術道德規范、職業道
德,或對本會利益或聲譽造成重大損害,會員資格撤銷;
(五)觸犯刑律者,會員資格撤銷。
第二十五條 會員資格撤銷后,將不再恢復。會員資格中止
后,如申請人再次提出申請,審批通過后,可恢復相應的會
籍信息,會齡重新計算。中止或撤銷時,會員證書自動作廢,
已繳納的會費不予退還。
第二十六條 當事會員對中止或撤銷有異議時可向常務理
事會申訴,由常務理事會作出最終裁決。
第六章 附則
第二十七條 本條例經中國機械工程學會第十二次會員代
表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。
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由本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。